苏区域协字(2015)第1号 江苏省区域合作交流协会于2015年1月15日在南京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回顾总结了协会五年来的工作,讨论通过了新修改的协会章程,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新当选的樊海宏会长作了工作报告,会员代表115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协会五年来的工作。本协会于2002年9月经江苏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成立,协会挂靠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协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间组织联系紧密、信息来源广泛和服务配套较好等优势,为我省企业开展省际间各类合作及对日本和东南亚投资与经贸合作、开展业务提供服务。 会议认为,协会成立10多年来,特别是近5年来,每年举办各种类型的区域合作交流活动,目前,业务联系覆盖面已包括日本、韩国、东南亚和中东地区,与上述地区的有关经贸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固定的联系。在做好招商引资和引进技术的同时,积极帮助我省企业开展“走出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受到广大会员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度评价。 会议一致同意修改后的协会章程,省民政厅于2月9日核准同意。本次协会章程修改主要对协会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作了修改和调整。 关于协会的名称。本次修改,将原“江苏省区域合作企业交流协会”,修改为“江苏省区域合作交流协会”,删除了“企业”两字。主要考虑是,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需要,从加强省内外、境内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出发,将原有的企业间合作,拓宽到全省致力于区域经济发展、经贸合作交流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区域经济理论和经贸合作交流的相关机构、团体、专家学者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同时,考虑到对外交流合作的需要,增加了英文名称:Jiangsu Association of Area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英文缩写:JAACE。 关于协会的宗旨。修改后的协会宗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区域发展战略,释放区域发展潜力,寻找区域协调发展机遇,拓展区域协调发展空间,构筑区域协调发展新增长级,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目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联系紧密、信息来源广泛和服务配套较好等优势,为我省企业开展省际间各类合作及对日本和东南亚投资与经贸合作、开展业务提供服务。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会接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苏省民政厅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关于协会的业务范围。修改后的协会业务范围,进行了必要的拓宽和完善。主要是,开展跨境、跨区域经贸合作、信息交流、培训、调研、中介服务,省内及省际间和与日本阪神神户地区以及东南亚国家进行全方位(投资、经贸、教育、人才交流等)合作。具体如下: 围绕区域经济发展、跨区域交流合作等方面,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政策措施、技术研究及基础工作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搜集、整理、交流国内外区域经济、经贸合作等方面的发展模式、信息交流和先进经验,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定期向会员单位提供外方的市场动态和产品需求信息,组织会员单位赴日参加中国商务良机交易会,组织赴日、韩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开展项目招商、产品宣传和企业对口交流活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境内外区域经济合作、长三角一体化、对口支援、共建园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的示范试点,协助政府部门组织项目论证、实施绩效评估等;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或受委托举办区域经济、对外合作交流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研讨、展览、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出版区域经济发展刊物,建设相关网站,利用互联网帮助企业扩大宣传,开展区域经济、经贸合作等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协会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受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开展省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对口支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项目的评审;受政府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的委托,开展区域经济、经贸合作有关的业务工作。 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共115名,一致同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36名,其中常务理事14名。理事会选举樊海宏同志为新一届协会会长(省委组织部已于2014年3月5日批复同意),陆建康同志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为吴加林、丁康、王屹、董宁、徐国群、任仁、秦序文同志,秘书长为黄建东同志。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江苏省区域合作交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事项。 协会目前跨国区域合作的渠道和工作机制已基本建立,为适应我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跨省间的区域合作和交流将成为协会今后的工作重点。协会将充分发挥与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联系紧密、信息来源广泛和服务配套较好等优势,为我省开展省际间各类合作及对日本和东南亚投资与经贸合作、开展业务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提升协会工作层次和水平。 江苏省区域合作交流协会 2015年3月13日 |